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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 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 4 月 14 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仅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 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 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 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 状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24 08: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 |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 | | --- | --- |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 | |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 | 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 | 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 | | 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 | 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 | |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 | 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 | 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 | |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 |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 |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 | | (三)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余股利。 | |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 | | 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 ...
迎丰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迎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08:2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356 号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迎丰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迎丰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 7 月 1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妹)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华妹女士,196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1990年7月至1996 年1月任磐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金华五 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中诚会计师事务 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担任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副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浙江国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 2024年4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 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并及时向证券监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内容、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 会正常履行职权,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监事及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推选的监事 2 名,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应 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可指定 1 名监事会联络员作为监事会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 第五条 公司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召 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会议通知由召集人签发,由监事会联 络员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08: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