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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60506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 发展和 ESG 治理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与 ESG 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主任委员 并担任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 ...
明新旭腾(6050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财务、证券、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也可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兼任。如某一行 为应由董事 ...
明新旭腾(6050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活动内部控制,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作 价出资,以获得股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组建合资 (合作)经营企业、兼并重组、证券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三)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性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 务的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风险投资。 但以下情形不属于风险投资范畴: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
明新旭腾(6050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 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
明新旭腾(60506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 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 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 及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 ...
明新旭腾(60506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明新旭腾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但发生 ...
明新旭腾(60506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 ...
明新旭腾(6050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若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限售期出售股 票、操纵市场等禁止 ...
明新旭腾(60506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 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 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 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
明新旭腾(6050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4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明 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