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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9 07:37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彩英、王剑、曾大鹏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 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 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4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3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 内部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7
(二)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 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 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29 07:37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和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向琛、东本和宏、汪庭斌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行 使公司监督权,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核查意见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07: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22 08:47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股票代码:605218 股票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 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9-22 08:47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 渡边庸一(WATANABE YOICHI)1 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24,576,38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3%,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 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12,833,46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159,625,09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208,36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 212,833,460 股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 124,576,382 ...
伟时电子: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2 08:47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0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申请 ...
伟时电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2023-09-22 08:47
国枫律证字[2023]AN137-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137-8 号 致: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律师担任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 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 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