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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 事 3 人 。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伟 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披 露及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 够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内幕信息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9 09:0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保荐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9 09:08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09: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 事求是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对《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核查之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 ...
伟时电子: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08-21 07:36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4 号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伟时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本轮问询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000.00 万元(含 59,000.00 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49,000.00 万元将用于投 入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10,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市场需求、发行人轻量化结 构件外购转自产发展战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 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必要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 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技术差异及人员投入情况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08-21 07:34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4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与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回复,同时将回复内容进 行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 ...
伟时电子_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08-18 10:3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伟时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本轮问询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94 号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000.00 万元(含 59,000.00 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49,000.00 万元将用于投 入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10,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市场需求、发行人轻量化结 构件外购转自产发展战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 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必要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产 品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技术差异及人员投入情况 ...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3-08-09 07:35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1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 时") 的注册地址由"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华西路 60 号 606 室"变更为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赵倚楼路 6 号昆淮智创园 7#、8#厂房"。近日,淮 安伟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
伟时电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08 07:3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37-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伟时电子 指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伟时有限 指 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1 日,系发 行人前身 日本伟时 指 WAYS 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淮安伟时 指 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伟时 指 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系日本伟时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伟时 指 伟时亚洲有限公司(WAYS ASIA LIMITED),系日本伟 时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伟时 指 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超科技 指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宏天基业 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