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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完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书面沟通。 (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并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10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3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3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5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4 | | 第三节 | 会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融资管理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计划与组织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运行,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动,规范公司融资业务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并 确保公司经营现金流周转的需要,根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 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业务系指公司为正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所需向金 融机构筹集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票据贴现、短期融 资券、信用证业务等。 第三条 融资业务原则 第四条 融资计划由财务中心提出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 长签发或报董事会批准,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由总经理提出申请,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 会批准。 (一)公司融资业务实行统一操作,子公司融资应先报公司审批。 (二)公司融资业务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生产经营计划、 投资计划、各项费用预算等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计划,提出公司年度融资业务计划, 经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则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0 月修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具备强烈职业敏感 和开拓意识; (四)不至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 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在董 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要 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境外市场披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超过 50%,或者持有其 股权比例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三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 投票制。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及以上的情况,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 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 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
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0 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和《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 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2025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