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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_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9 23: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佳禾食 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 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声 | 明 1 | | --- | ...
佳禾食品_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09 23:1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 145-1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释 | 义 2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9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四、 | 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五、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 | 六、 | 发行人的业务 14 | | 七、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 | 八、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九、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 | 十、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7 | | 十一、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8 | | 十二、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8 | | 十三、 |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
佳禾食品_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11-09 23: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3)0082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1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3)00828 号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佳禾食品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佳禾食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 ...
佳禾食品_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9 23: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he Foods Industry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五方路 127 号)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股票简称:佳禾食品 股票代码:60530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
佳禾食品_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09 23: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佳禾食品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佳禾食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11-09 14:0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3)0082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1 审 计 报 告 天衡审字(2023)00828 号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佳禾食品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佳禾食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 ...
佳禾食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09 14:0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 145-1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 释 | 义 2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9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9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四、 | 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五、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 | 六、 | 发行人的业务 14 | | 七、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 | 八、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九、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 | 十、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7 | | 十一、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8 | | 十二、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8 | | 十三、 |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
佳禾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09 1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关于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佳禾食品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佳禾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9 1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佳禾食 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 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1-1 | 声 | 明 1 | | ---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11-09 14:02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8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沪 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9号),上 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 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 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