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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8 07:36
浙江野马申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致同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2011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截止2023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名。2022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40家,实现收入总额3.02亿元。 项目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威宁,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8 07:3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公司为出口企业,外汇收款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 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 响。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 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 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的发展,公司大部分产品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或欧 元结算,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增强 ...
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6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5.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68.43 万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0266 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作为浙江野马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野马电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 ...
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7.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45.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68.43 万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F10266 号)。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44,684,346.2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92,031,046.87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90,884,0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陈瑜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07:3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 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 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
野马电池: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8 07:36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332A008869 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 池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8 07:36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 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 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