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ling Hydraulic(605389)
Search documents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 目 | | 录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 第三节 | |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 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 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 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 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规范,是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如下分工承担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或负责子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提出。 (二)董事会秘书及所属机构负责拟定或审核投资协议、控股子公司章程; 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日常联络;负责收集汇总控股子公司报送的其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并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关联交易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 (三)财务部门负责控股子公司投资款项支付,负责对其财务业务的指导, 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会计 并表、内部往来资金的管控及对其执行财务制度进行监督。 (四)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设置,负责本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的设置。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 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长龄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及有关上市规则要求。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 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 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 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 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 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