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ling Hydraulic(60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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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 龄液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下同),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 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 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以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 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 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 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要 符合公益的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 简称"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 告的编制与披露,保证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并 方法、范围与原则等)、财务报告编制程序、职责分工(包括牵头部门与相关配 合部门的分工与责任等)、编报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 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 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二条 编制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第三条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真 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