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ling Hydraulic(60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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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 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经营班子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 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 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5、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有由公司实际 控制的法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五)委托理财;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 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 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投资部或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策划,并 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江苏长龄液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 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 资者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 目 | | 录 | 1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 第三节 | |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 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长龄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 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 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帮助 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规范,是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如下分工承担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或负责子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提出。 (二)董事会秘书及所属机构负责拟定或审核投资协议、控股子公司章程; 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日常联络;负责收集汇总控股子公司报送的其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并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关联交易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 (三)财务部门负责控股子公司投资款项支付,负责对其财务业务的指导, 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会计 并表、内部往来资金的管控及对其执行财务制度进行监督。 (四)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设置,负责本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的设置。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 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长龄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及有关上市规则要求。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