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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13 09:02
福光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福光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 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2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53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60,839,543.9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696,456.03 元。 ...
福光股份(68801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 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五) 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 审计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 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 ...
福光股份(688010)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金融衍生品交 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 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 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 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 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 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 ...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所 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
福光股份(6880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3 09:01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具备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及健全的安全 保密管理体系,按照规定成立保密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 并在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项目、协作配套、涉密会议、宣传报 道、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和标准;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 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 ...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6-13 0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993.2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 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光 股份有限公司首 ...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6-13 0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 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 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 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5-06-13 09:01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福光道 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光道阳")与咸宁三兴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兴投资")、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赢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福光道阳持有的三赢兴3.6577%股 权转让给三兴投资,转让金额为54,536,903.88元。转让金额与公司累计获得的三 赢兴现金分红1,463,096.12元合计,完全覆盖公司的投资成本。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仅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本次交易 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11 月,公司通过福光道阳以自有资金增资入股方式投资三赢兴,出 资金额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