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Security(6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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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68802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4-21 11:20
| | | | 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出全 | 占本激励计划首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票数量(万 | 部权益数量 | 次授予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 | 股) | 的比例 | | | 范渊 | 中国 | 董事长、核心技 | 5.0000 | 2.50% | 0.049% | | | | 术人员 | | | | | 张小孟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3.5000 | 1.75% | 0.034% | | 王欣 | 中国 | 董事 | 3.0000 | 1.50% | 0.029% | | 袁明坤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 | 0.75% | 0.015% | | 吴卓群 | 中国 | 副董事长、核心 技术人员 | 1.0000 | 0.50% | 0.010% | | 戴永远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 | 2.0000 | 1.00% | 0.020% | | | | 总监 | | | | | 刘志乐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5000 | 0.75 ...
安恒信息(688023)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2025-04-21 11:2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 ...
安恒信息(688023)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1 11:20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5 年 4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1.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4.165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1 11:16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1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5 | | 第五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7 | | |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7 |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9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10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0 | | |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0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2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1:1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1:1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杭州安恒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安恒信息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 ...
安恒信息(68802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04-15 09:0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4 月 21 日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 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 ...
安恒信息(688023)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4-14 08:45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06 18:16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 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 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 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 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 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 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 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苏忠秦 2025年4月4日 附件 杭州安恒信 ...
安恒信息: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4-03 11:2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理办法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证券代码:68802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 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安恒信息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 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