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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68803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 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证券部门为协调部门,内审部门 及财务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 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 ...
芯源微(68803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明 确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 司造成重 ...
芯源微(68803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23 11:46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 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制定明确、 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在《公司章 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 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 式 ...
芯源微(6880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沈阳 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客 观独立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者不定期 召开的、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
芯源微(6880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3 11:46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为公 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芯源微(68803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上市规则》第 7.1.2、7.1.13、7.1.16、7.1.17、7.2.3 条规定事项有 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户和新 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签署重大合同等; (六 ...
芯源微(6880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经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席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 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 ...
芯源微(6880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 ...
芯源微(68803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3 11:4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并加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 准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 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独立、客 观的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 ...
芯源微(688037) - 芯源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23 11:45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5-047 附件 王玉宝先生,198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2012 年 7 月至 2022 年 2 月曾任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 车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员工发展、业务伙伴经理、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业 务规划经理;2022 年 2 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党委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202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党 委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玉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玉宝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