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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3-08-28 10:31
《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6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 ...
芯源微:芯源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10:31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6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 ...
芯源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28 10:3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8 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 ...
芯源微:芯源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08-25 11:1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李风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61,2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458%,其中 IPO 前取得 1,046,250 股,股权激励取得 15,000 股;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张新超先生持有公司 3,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0032%, 均为股权激励取得;公司监事孙东丰先生持有公司 26,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比例为 0.0281%,均为 IPO 前取得。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60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李风莉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 ...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08-24 09:31
证券代码:688037 券简称:芯源微 告编号:2023-05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 ...
芯源微:芯源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14 11:12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5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 1 号 沈阳芯源微电子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2,063,51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2,063,514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7.878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7.878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
芯源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源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8-14 11:12
关于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芯源微 证券代码:68803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芯源微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对芯源微股东是否公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芯源 微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 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023 年 8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芯源微:芯源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14 11:12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 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 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1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