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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
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所定义的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
中科通达(6880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 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 称"报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证券投资部或董事会秘书, 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六) 如果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报告义务人的, ...
中科通达(6880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 还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实践经 验;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 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 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 ...
中科通达(688038)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和业务流程。公司应 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风险发生的可 能性及其对公司内控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 领域、重要流程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 ...
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 ...
中科通达(688038)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证 券投资、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租赁经营 等。对内投资包括:设立分公司、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购置新设备、 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武 ...
中科通达(68803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 创新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
中科通达(68803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1: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 达"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中科通达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权 益,或拥有 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不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科通达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中科通达各职能部 门,中科通达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 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 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 ...
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制定 1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公司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除《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外,自公司收到 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