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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 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成都纵横自动化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 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 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并适用本实施细则。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明确对外投资程序,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 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资 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对境内 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 合资合作项目等)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 投资活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决策机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除金融资产投资以外的 对外投资行为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 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公司应当披露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并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 工董事。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公司关联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与本项第 1 目、第 2 目和第 3 目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6.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 由本项第 1 目至第 6 目所列关联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较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还包括各公司下属各 部门及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纵横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纵横自 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 工作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关联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适用本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 ...
纵横股份(688070) -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1 1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 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