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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Ji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6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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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13:18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5 年 10 月,2012 年 2 月 9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 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 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 ...
京源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 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俊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
京源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刚)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余刚先生:1965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南京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化学专 业,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专业,获 博士学位。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 程系 ...
京源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 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
京源环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开 始转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京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 2,000 元已转换为 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142 股(已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京源转债"有人民币 1,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新增转 股数量为 101 股。 2、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 ...
京源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 |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内容真实性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 2023 年度未实现 盈利,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31,4 ...
京源环保: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4年4月新增)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京源环保: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并 与年审 ...
京源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
京源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以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 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