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HONG GAS(6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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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3-25 13:04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 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 ...
金宏气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
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5 13: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东吴证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 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二)保荐代表人 高玉林、崔柯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一)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现场检查人员 高玉林、凌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 召开的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公司账簿 和原始凭证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 ...
金宏气体: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3-25 13:04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5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 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 行签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3: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
金宏气体: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66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已根据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3:04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新加坡元、 越南盾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 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 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 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
金宏气体: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 ...
金宏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