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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3-25 13:04
| 证券代码:688106 |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8 |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 | 调整前:陈忠(主任委员)、董一平、金向华 调整后:陈忠(主任委员)、董一平、丁维平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现将审议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9月4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向华先生不 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丁维平先生担 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3月制定)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履职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原则 上应当提前三天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时,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随时召 开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位独立董 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独立 董事专 ...
金宏气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由话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SUAA1B000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宏股份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 ...
金宏气体: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金宏气体: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3:04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7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归属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 ...
金宏气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 ...
金宏气体: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维平、董一平、陈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丁维平、董一平、陈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25 13: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 ...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具有经 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 工作经验的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 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
金宏气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期激励对象名单
2024-03-25 13:0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 1、归属情况 | 30 | 孔 超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 | --- | --- | --- | | 31 | 陈 刚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2 | 高 斌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3 | 周伟标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4 | 易东轲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5 | 蔡 君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6 | 郭泳信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7 | 杜 伟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8 | 裴廷江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39 | 梁晓阳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 40 | 杨建国 | 中国籍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