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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邮 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清溢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 | |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 议召开临时股 ...
清溢光电: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 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 ...
清溢光电:公司章程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三年十二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7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6,68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邮政编码: 518057 | 目录 | | --- | 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80 万元。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 股东 5 | ...
清溢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0 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程序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职权和职责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保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 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 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独 ...
清溢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650.40 万元,坐 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985.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
清溢光电: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12-05 10:50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制 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 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 ...
清溢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 0 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
清溢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i=0\Longrightarrow\Xi\not\Xi+\Xi\not\Xi$$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四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者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 ...
清溢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5 1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 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