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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26 14:58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 进行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3,867,215.8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9,999, ...
清溢光电: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4:5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术 峰、陈建惠、王漪、许建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术峰、陈建惠、王漪、许建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清溢光电(68813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4:5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Q1 2024 reached ¥271,823,375.62, an increase of 48.54%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49,590,830.56, reflect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155.22% year-over-year[5] -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items was ¥44,700,665.25, up 194.24% from the previous year[5]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EPS) stood at ¥0.19, representing a 171.43%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6]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1 2024 reached ¥271,823,375.62, a 48.5% increase from ¥182,998,821.99 in Q1 2023[20] - Net profit for Q1 2024 was ¥49,590,830.56, representing a 155.5% increase compared to ¥19,430,542.64 in Q1 2023[2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1 2024 was ¥0.19, compared to ¥0.07 in Q1 2023[2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profit of ¥58,043,707.32 for Q1 2024, up from ¥21,010,390.81 in Q1 2023[21]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ere ¥2,225,935,899.19, a growth of 7.19%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6] - As of March 31, 2024, the total assets of Shenzhen Qingyi Optoelectronics Co., Ltd. amounted to RMB 2,225,935,899.19, an increase from RMB 2,076,683,215.28 at the end of 2023,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7.2%[14] - The company's current assets totaled RMB 936,744,225.81, up from RMB 844,504,212.68,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10.9%[14] - Total liabilities reached RMB 822,738,686.90, compared to RMB 693,056,876.77, represen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18.7%[16]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s of March 31, 2024, was RMB 1,403,197,212.29, up from RMB 1,383,626,338.51,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1.4%[16] Cash Flow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57,520,338.05, an increase of 4.34%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Q1 2024 was ¥57,520,338.05, slightly up from ¥55,125,529.62 in Q1 2023[23]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Q1 2024 totaled ¥404,122,969.89, an increase from ¥204,897,368.69 at the end of Q1 2023[24] - Investment activities resulted in a net cash outflow of ¥94,900,064.41 in Q1 2024, compared to a net outflow of ¥42,681,675.39 in Q1 2023[24] - Financing activities generated a net cash inflow of ¥98,296,710.92 in Q1 2024, compared to a net outflow of ¥10,035,765.59 in Q1 2023[24]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total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11,776[11] - The top three shareholders held a combined 69.93% of the company's shares, indicating a concentrated ownership structure[11]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R&D expenses totaled ¥12,015,170.14, accounting for 4.42% of revenue, a decrease of 1.29 percentage points year-over-year[6]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Q1 2024 were ¥12,015,170.14, an increase from ¥10,454,313.45 in Q1 2023[20]
清溢光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溢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4:5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三、附件…………………………………………………………… 第 9—12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0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49 号 第 1 页 共 12 页 四、工作概述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清溢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清溢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清溢光电: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建惠
2024-04-26 14:58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诺 提名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建惠为深圳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圳清溢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
清溢光电: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4:5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 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1、资质条件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清溢光电: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6 14:5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 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金、 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 第五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 ...
清溢光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4:58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履行了对天健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2,272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8.40 亿元。 (8)2023 度上市公 ...
清溢光电: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术峰
2024-04-26 14:58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诺 本人高术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 ...
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6 14:5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 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英敏女 士、唐庆年先生、唐嘉盛先生、张百哲先生、庄鼎鼎先生、谢景云女士、吴克强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高术峰 先生、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