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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华峰测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华峰测控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审 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23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限:2020年12月30日-2023年12月25日 成员:梅运河先生、肖忠实先生和张勇先生,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梅运河先生担任。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限:2023年12月2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振东(已届满离任)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振东) 本人石振东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 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股东大 会。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任期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2:08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25 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 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独立性,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忠实(已届满离任)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忠实) 本人肖忠实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 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肖忠实,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毕业于湖 南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92年9月,任衡阳变压器 厂财务处副处长;1992年10月至1997年7月,任海南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 务部经理;1997年8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2:08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93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 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5,296,297 股,发行价 格为 每股 107.41 元,共 募集资金 总额 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 已于 2020 年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尽可能采取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 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运河(已届满离任)
2024-04-25 12: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运河) 本人梅运河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和 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专业职能,客观、独立和审慎地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度股东大 会。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 权。任期内,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