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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拟定增募资不超1.59亿元“补血” 实控人家族全额包揽认购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raise no more than 159 million yuan through a private placement to it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imed at supplementing working capital and enhancing its financial structure [2][3]. Group 1: Fundraising Details - The company intends to issue up to 7.9 million shares at a price of 20.11 yuan per share, with total fundraising not exceeding 159 million yuan [2]. - After the issuance, Liang Huate will become one of the actual controllers of the company, alongside Liang Dazhong and Bai Ying [2]. Group 2: Shareholding Structure -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 Liang Dazhong holds 42.86% of the company's shares, making him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while Bai Ying holds 10.11%, resulting in a combined control of 52.96% by the couple [2]. - Post-issuance, the actual control will shift from Liang Dazhong and Bai Ying to include Liang Huate as well [2]. Group 3: Financial Implications - The fundraising is expected to improve the company's asset-liability structure, providing sufficient funds for business expansion and enhancing profitability [3]. - The company operates in a capital and technology-intensive semiconductor packaging and testing industry, which requires significant operational and R&D investments [3]. - The company has a high debt level, with debt ratios reported at 50.24%, 60.03%, 65.86%, and 66.87% for the years 2022, 2023, 2024, and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spectively [4]. Group 4: Strategic Importance - The issuance is seen as a way to alleviate potential funding pressures as the company expands its business scale, thereby enhancing its financial stability and competitive strength [4].
气派科技:8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4 14:22
Group 1 - The company, Qipai Technology, announced that its fifth board meeting for the year 2025 was held on August 14, 2025, via telecommunication voting [2] - The meeting reviewed the proposal for the issuance of A-shares to specific targets for the year 2025 [2]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Qipai Technology was as follows: integrated circuit packaging and testing accounted for 89.57%, other businesses for 5.94%, power device packaging and testing for 4.03%, and wafer testing for 0.46% [2]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14 14:18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5-08-14 14:18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气派科技")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 15,9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编制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下 简称"本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相关用语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08-14 14:18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声 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25-08-14 14:15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 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现将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 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8-14 14:15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1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08-14 14:15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二、《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气派科技(688216) -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2025-08-14 14:15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具体 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 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华特。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0,687.98 万股,梁大钟直接持有公司 4,579.00 万股股份,通过气派谋远间接控制公司 1.50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6%,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白瑛直接持有公司 1,08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10%,梁大钟、白瑛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 52.96%,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一个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 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