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ongda(688231)
icon
Search documents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隆达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达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11: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赵长虹先生,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参与的科研项目(被发行人聘用前):主持和参与了 多项国家级新材料的研究课题,先后为我国"嫦娥奔月工程"的大推力火箭发动 机、新型战机的发动机研制出动力材料。长期从事 GH4169 合金材料的研究和 生产组织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赵长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 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50,254 股。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赵长虹先生在职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研发工作,目前,赵长虹先 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赵长虹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 影响。赵长虹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核 查意见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 1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隆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相关内部法人治理规章制度的规定。两者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的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神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议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对公 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和了解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等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
隆达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隆达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 ...
隆达股份: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浦晓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浦晓中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1 月 22 ...
隆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监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票的数据和 信息,统一为董监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 的披露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隆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1: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 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