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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13 12:58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 号)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 ...
敏芯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13 12: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芯股份"或"发行 人")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敏芯股份的委托,担任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 份有 ...
敏芯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11-13 12: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八月 | 第一节 | 引言 6 | | --- | --- | |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6 | | |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7 | | | 三、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事项 9 | | | 第二节 | 正文 11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11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6 |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7 |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22 | | | 五、发起人和主要股东 25 | | |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27 |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30 | ...
敏芯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13 12:5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芯股份"或"发行 人")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敏芯股份的委托,担任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 份有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11-12 11:48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 2504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 施。 三、公司应当在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
敏芯股份: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1-10 11:28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FANGBEN LAW OFFICE 方本津師事務所 中国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37 号盛高国际大厦 1801 室 电话:86-21-52069078/52069079 传真:86-21-52069071 邮编:200051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我们")接受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4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敏芯微电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10 11:28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明 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 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
敏芯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10 11:28
公司简称:敏芯股份 证券代码:68828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敏芯股份、本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于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末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股票期权、期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 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子分公司)高 | | | | 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目期,授予目必须为父易目 | | 行权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股票期权的价格 | | 有效期 | 指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 | | | 或注销之日止 | | 行权 | 指 |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 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3-11-10 11:28
董事会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二、相关说明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当前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董铭彦 董事会秘书 0.2027 3.37% 0.0038% 小计 0.2027 3.37% 0.0038%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5 人) 5.8200 96.63% 0.1086% 预留授予合计 6.0227 100.00% 0.1124% 一、本计划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敏芯股份: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10 11:28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TASHAN CONSULTING 他 山 咨 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释 √ | | --- | | |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 . | |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 | 四、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敏芯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敏芯 | | --- | --- | --- | | | | 股份;证券代码:688286)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案)》、本 | 指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 | 激励计划草案 |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独立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