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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知悉并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相关规则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 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 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证 券账户负责,加强证券账户管理,严禁将所持证券账户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维护公司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程序,优化董事会与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委员连续二次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 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 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名,由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管理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系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 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 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 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1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