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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 ...
鸿泉物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 ...
鸿泉物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4 Inn 立 前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的何军强先生、刘浩淼先生、吕慧华先生、 李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 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前述人员 ...
鸿泉物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 一规范运作》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 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和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要求。 董 ...
鸿泉物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01 09:2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3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3年12 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 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关于审议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 第四十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独 | | |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
鸿泉物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诺
2023-12-01 09:26
本人许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
鸿泉物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1 09:2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董事会秘书交办事项,董事会秘 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 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他董事 6 人,其中 ...
鸿泉物联(688288)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
2023-12-01 08:3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1 日) 股票简称:鸿泉物联 股票代码:688288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活动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电话会议) 2023年11月29日 现场会议 财通证券 王妍丹 申万菱信基金 张若凡 参与单位名称及 2023年11月30日 现场会议 人员姓名 上海证券 章 锋 2023年12月1日 现场会议 华泰证券 王 兴 时间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 地点 杭州 董事会秘书 吕慧华先生 公司接待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 章旭健先生 投资者关系活动 一、参观公司展厅 ...
鸿泉物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11-22 10:08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2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1月1 日至2023年11月22日,累计收到或确认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109.87万元,均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收到或确认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 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鸿泉物联(68828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16:00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 14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 878, 503. 19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净额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不适用 | -0. 36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