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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 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善治理和管理,提升价值,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 计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实行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7 10:46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投入产业效益化。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委任一名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灵活的处事能力;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0:46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 案》,其中包含公司新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 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 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 则以及本制度规定。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并定期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六条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的制度。证券 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 ...
鸿泉物联(688288) - 鸿泉物联: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 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鸿泉物联: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344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7 10:29
Group 1 - The company Hongquan Wulian reported a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334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7.21%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pproximately 33.44 million yuan,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of 0.33 yuan [1] - In comparison, the revenue for the same period in 2024 was approximately 244 million yuan, with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about 18.22 million yuan and a basic loss per share of 0.20 yuan [1] Group 2 - The pet industry is experiencing significant growth, with a market size of 300 billion yuan, leading to a surge in stock prices for related companie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