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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CG-01 版本:A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 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1 文件编号:SUC/CG-01 版本:A3 违法违规的交易,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DS-01 版本:B1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 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由 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 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 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审 ...
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YS-02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 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
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XC-01 版本:A1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赛科希德(68833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GS-01 版本:A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 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 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监督、档案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本制 ...
赛科希德(68833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编号:SUC/GD-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 ...
赛科希德(68833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NS-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 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 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 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 本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 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 文件编号:SUC/NS-01 版本:B0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 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
赛科希德(6883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JL-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 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 业 ...
赛科希德(6883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XP-03 版本:A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 ...
赛科希德(688338)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DD-01 版本:B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1 文件编号:SUC/DD-01 版本:B3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已 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