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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2:32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5 12:32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所反 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 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及 离任(含岗位变动)审计;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江 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设立审 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 制的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 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 人员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即召集人,下同),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投资 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 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能胜任公司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密切联系群众,有 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1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 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五条 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富淼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5 12: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 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设置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 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不规范运作的,应具体说明相关事项,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公司设 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 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并制订相应的工作规程。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5 12:32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 以以提案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 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 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
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1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江苏富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 股东会做出决议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