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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9:21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 ...
恒烁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9 09:2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1-3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2.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 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1-3 号 致: 恒炼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烁股份")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 ...
恒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9:21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现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并以 23.7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
恒烁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4 10:12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 股份或"公司")股东合肥中安庐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中安庐阳")持有公司股份 5,653,8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4%,以上股 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中安庐阳的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公司股东中安庐阳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162%(即 960,340 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 ...
恒烁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09 10: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烁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恒烁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 | | 作计划。 | 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保荐机构已与恒烁股份签订保荐 | | |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 ...
恒烁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4-09-05 12:06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 2 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中安海创")持有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832,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取得。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合肥市天使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市天使投")持有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1,243,8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上述股份均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起上市流 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恒烁股份: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9-05 12:0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 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
关于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8-30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079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4975524000 名 称 关于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6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报表科目金额存在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多计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少计3亿元,因此前期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 务信息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 ...
关于对XIANGDONG LU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8-30 11:11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5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XIANGDONG LU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XIANGDONG LU: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079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4974788000 名 称 关于对XIANGDONG LU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安徽证监局 2024年8月23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报表科目金额存在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22年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多计3亿元、"投 ...
恒烁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8-26 07:52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恒烁半导 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6 号)、《关于对 XIANGDONG LU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5 号)、《关于对唐文 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 XIANGDONG LU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XIANGDONG LU: 经查,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合并及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