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w(68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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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9-22 11:14
股票简称:震有科技 股票代码:688418 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new Technologies Co.,Ltd.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二零二三年九月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77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 技"、"发行人"、"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保荐人")、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深圳 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 ...
震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2 11:14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五、发行数 量"、"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
震有科技: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09-22 11:1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核查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93,610,000 股,吴闽华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32,147,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0%,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震有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8,855,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0%, 吴闽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震有科技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 如下: 吴闽华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震有科技: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2 11:1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关于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证券发行保荐书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3-1-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相关用语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
震有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09-22 11:1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结合监管政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对预案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 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震有科技: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3-09-22 11:1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社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 十一层)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是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 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一)国家鼓励政策大力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2021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关于新发 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相关规划体系, ...
震有科技: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09-22 11:1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社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五层、六层、 十一层)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九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同意注 ...
震有科技: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2023-09-22 11:12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 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领域的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为专业从事通信网络设备及技术解决方案的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自设立 以来,一直专注于通信系统领域,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政企专网、能源等多个行 业的客户提供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定制化 通信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经验积累,形成了包括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的 覆盖公网通信和专网通信的全网络产品体系,其中,公网通信主要是由电信运营商 进行统一的网络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管理,并为社会公众用户提供个人通信服务, 专网通信主要是服务于特定部门或群体的通信网络,在公网通信不能满足各行业 ...
震有科技:关于批准吴闽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9-22 11:12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吴闽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530 万元(含本数),数量不超过 21,482,843 股,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 21,482,843 股,则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15,092,843 股,吴闽华先生将持有公司 38.35%的表 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吴闽华先生认 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 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 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吴闽华先生已承 ...
震有科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3-09-22 11:1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修订稿)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邮编:518034 42F/41F/31DE/2401/2403/2405, Special Zone Press Tower,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9 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GLG/SZ/A3167/FY/2023-736 致: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依据与深圳震有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