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w(68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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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福平)
2025-04-29 16:37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黄福平先生: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物价局,历任 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业品成本价格审核科副科长、检查二科科长;1995 年 至 1997 年,就职于美国上市公司伟创力国际(FLEX)在华伟创力电脑(蛇口)有 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1997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深 圳市先科企业集团,担任深圳市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深圳市先科激光音响有限公司(先科集团 AV 事业部)总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菲菲森旺资源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副总裁、创新能源集团(中国)有限 公司总裁;2009 年至 2018 年,就职于深圳市鼎泓乘方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裁;2018 年至 2022 年,就职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建办财务顾 问;2023 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四海圆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 ...
震有科技(6884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运 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
震有科技(6884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
震有科技(6884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 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 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 第 1 ...
震有科技(6884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采取反担保 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型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原则上独立于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
震有科技(68841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规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 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 度。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 除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
震有科技(6884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国庆)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胡国庆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2016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深港产学研基地(北 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先后从事博士后、 副研究员、5G&6G 课题组组长工作;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芯天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震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