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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
震有科技(688418)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及相关 非财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审查,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 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 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管理监督的需要,设立内审部,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进行审计工作,在工作上直接接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 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内审部门的全面工作。 并根据业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原则上独立于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
震有科技(68841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新)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会的 | | |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 次数 | | | 次数 | | | | 加会议 | | | 张国新 | 9 | 9 | 0 | 0 | 否 | 3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 ...
震有科技(6884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采取反担保 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型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震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
震有科技(6884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福平)
2025-04-29 16:0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本人黄福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 ...
震有科技(68841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福平)
2025-04-29 16:0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福平为深圳震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 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
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16:02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福平先生、胡国庆先生、张国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三位 独立董事黄福平先生、胡国庆先生、张国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
震有科技(6884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展)
2025-04-29 16:0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展,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