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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公司章程》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苑东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 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
苑东生物:《公司章程》全文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四川 成都 二○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5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8 | | 第一节 | | 监事 48 | | 第二节 | | ...
苑东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本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 被担保人,以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 外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全资子公 ...
苑东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苑东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
苑东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有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第 ...
苑东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0:4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 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 | | --- | --- | | 提供的任何担保; | 任何担保; | | …… |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第一节 董事 |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 | | 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 | 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 | | 合理的专业 ...
苑东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与前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
苑东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0:4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