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ONBIOPHARMACEUTICALS(68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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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 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性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是指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资本 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等。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1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 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 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 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 生产力发展。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 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未 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等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 被担保人,以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本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 外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全资子公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总监1名。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确保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 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公司所涉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行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 行业发展动态; (三)具备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
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0:1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