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EASTONBIOPHARMACEUTICALS(688513)
icon
Search documents
苑东生物: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 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及代为承 ...
苑东生物: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 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办法。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 ...
苑东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
苑东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 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合理、有效 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 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宗旨,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对外投资应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根本利益,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控制投资风险,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称"子 公司")、分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
苑东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确保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总监1名。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 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公司所涉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行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 行业发展动态; (三)具备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 ...
苑东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 ...
苑东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 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
苑东生物: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9-30 08: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 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所 已连续9年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 ...
苑东生物: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
苑东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另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