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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全部委员应当具 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荐 1 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除非出现 《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 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行政部作为 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薪酬与考核委员 1 / 5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 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 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 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 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杭华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既与岗位职责匹配、经营风险相适 应,更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建立健全薪酬体制,探索实施中长期 激励机制和多元化激励工具相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三)薪酬构成合理,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突出业绩导向、核心价 值观认同和素质能力的不断提升。 通过将公司经营业绩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挂钩,对其实施激励性的业绩考核, 既有助于实现薪酬与业绩的对应关系,更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实现股东利 益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存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 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及知情 人管理的日常职能部门,统一负责证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 当合并计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衍 生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
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 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 ...
杭华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943.15万元,同比下降28.80%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4 07:52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 indicates that Hanghua Co., Ltd. reported a revenue of 336 million yuan in the third quarter,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0.80%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29.43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28.80%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total revenue was 907 million yuan, which represents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1.62%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amounted to 75.94 million yuan, indica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25.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