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YHLO Biotech (688575)

Search documents
亚辉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 名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 ...
亚辉龙: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 ...
亚辉龙: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 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 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 所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 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
亚辉龙: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总 | 则 3 | | --- |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股份 4 |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 董事会 26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 监事会 38 |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通知和公告 47 |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 | | 修改章程 51 | | 总则 为维护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订《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以发 ...
亚辉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股东大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亚辉龙: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08:41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 1 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
亚辉龙: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监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在每届任期中增、补选的监事,其监事任期为当届监事会的剩余任期,即 从股东大会通过其监事提名之日起计算,至当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改选 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法和程序,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确保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亚辉龙:累积投票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适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 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 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 选董事或监事,董事或监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最多者当选。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为免疑义,股东大会仅选举 或变更一名董事或监事,以及同时选举或变更一名非 ...
亚辉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2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
亚辉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4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为会计专业人 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