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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辉龙(6885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 简称"大股东")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 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 ...
亚辉龙(688575)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 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 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 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 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 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 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 ...
亚辉龙(6885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2 (五) 与公司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 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披露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若公司在中国境外市 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在中国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 同时在中国境内市场披露。 第四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是实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董秘办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事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亚辉龙(68857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 附则 53 | | --- | 总则 为维护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80376756U。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 ...
亚辉龙(68857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 ...
亚辉龙(6885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 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积极通过 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
亚辉龙(6885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述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六、七条规 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审计委员会应 当及时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上 2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亚辉龙(6885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 的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深 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 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 ...
亚辉龙(6885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7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
亚辉龙(688575) -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1:1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中国境内(为本办法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回购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