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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泰凌微(688591)2024年四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1.14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04-18 01:18
2025年4月18日,泰凌微(688591.SH)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4月17日,共有164个机构投资者 披露持有泰凌微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1.17亿股,占泰凌微总股本的48.71%。其中,前十大机构投资 者包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芯狄克信息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凌析微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磐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 司、湖州吴兴新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41.81%。相较于上 一季度,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1.14个百分点。 公募基金方面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1个,即广发科创板两年定开混合,持股减少占 比小幅下跌。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50个,主要包括金鹰科技创新股票A、富国创新 科技混合A、金鹰科技致远混合A、太平智选一年定期开放股票发起式、富国创新企业 ...
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17 11:1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 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和H股 ...
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7 11:1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评 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女士、YUNJIAN DUAN(段匀健)先生、龚 海燕女士的相关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方面、持有本公司股份方面以 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
泰凌微(688591)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7 11:1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宁、龚海燕、Wu Ronghui,其中刘宁、龚海燕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业人士刘宁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共召开四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 案》。 2、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
泰凌微(68859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7 11:15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1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若伊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 ...
泰凌微(68859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7 11:15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17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
泰凌微(688591)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17 11:15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15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本次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 ...
泰凌微(68859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1:0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24 名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75.032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 ...
泰凌微(688591)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17 11:06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1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