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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8-20 10:5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泰凌 微进行持续督导,2024年半年度国投证券对泰凌微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 |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包含持续督导阶 段权利与义务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并向上 | | |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该协议已明 ...
泰凌微: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0 10:51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名,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不含本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 ...
泰凌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0 10:51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4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若伊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
泰凌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0 10:51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4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88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069.6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81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05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5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 ...
泰凌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08-20 10:51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 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4 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557.70 万元,同比增长 14.67%;营 业利润 2,557.83 万元,同比下降 12.61%;利润总额 2,564.13 万元,同比下降 12.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98.40 万元,同比下降 5.69%;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02.56 万元,同比增长 7.05%。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678.10万元,增幅14.67%。 主要系 ...
泰凌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0 10:48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
泰凌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0 10:4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一条 为规范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 ...
泰凌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0 10:48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4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综合考虑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 序,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 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 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
泰凌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0 10:4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比例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共同控 制企业和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3. 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 4. 公司和子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 ...
泰凌微(68859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0 10:48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91 公司简称:泰凌微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盛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边丽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边丽娜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