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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 ...
泰凌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十月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保证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 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 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泰凌 微 ...
泰凌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负责 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 ...
泰凌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十月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泰凌微: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5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 值损失。经测试,公司前三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71.1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存货按照 ...
泰凌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十月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
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11:0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凌微本次为全资子 公司湖州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芯微")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泰芯微拟向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销售芯片产品。为 支持泰芯微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拟为泰芯微与汉朔所签署销售 合同下的履约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质量保证、售后维护等义务、各种违约 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费用、其他各项费用、代付款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泰芯微对每个买卖合同或订单项 下的义务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湖州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 ...
泰凌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0-28 11:08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55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泰芯微拟向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销售芯片产品。为 支持泰芯微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拟为泰芯微与汉朔所签署销 售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 证期间为泰芯微对每个买卖合同或订单项下的义务,自每个交易合同或订单义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州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芯微"),系泰 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凌微")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泰芯微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 公司实际为泰芯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
泰凌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8 11:0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O二四年十月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泰凌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 员 组 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泰凌微(688591)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3 07:3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简称:泰凌微 证券代码:688591 编号:2024-012 | --- | --- | --- | |--------------------|-------------------------------------------------|-------------------------------------------------------| | | | | | |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类别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 现场参观 □其他 | | | 参与单位名称 | 中信证券 王子昂 | | | 及人员姓名 | 西南证券 张大为 | | | 时间 | 金鹰基金 何欢 | 2024 年 10 月 22 日 | | | | | | 地点 |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 董事、总经理:盛文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鹏 | | | 姓名 | 证券事务代表:马军 | | | | 交流环节: | | | 投资者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