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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25 12:17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完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 计监督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投资虽未控股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 的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 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四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和评价公司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内部控制活动,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 进和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及《杭 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除外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 予以撤换。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激励性和经 济性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 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因 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 的其他费用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 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柯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 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 司资金。 (二)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 ...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5 12: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 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