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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14 10:5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306-00001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召开。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律师、 邓舒怡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
威迈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 ...
威迈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 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大会会 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各项职权 ...
威迈斯: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 | |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四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 8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董事会 28 | | | 第一节 董事 | 28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32 | | 第三节 董事会 | 36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 | 第七章 监事会 45 | | | 第一节 监事 | 45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6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一节 财务 ...
威迈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务实的决策体系,优化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提升公司人 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 议。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威迈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 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 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
威迈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 ...
威迈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8 11:10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
威迈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 ...
威迈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8 11:1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