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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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公司章程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5 | | 第三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四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 董事 29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3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6 | | 第一节 | | 监事 46 | | 第二节 | ...
威迈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12:0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 黄云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 ...
威迈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 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 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 ...
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2: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4 日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张昌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 员。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昌盛先生、张晓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会 ...
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2:06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9 名。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
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 ...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12:06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黄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 ...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培登)
2024-12-04 12: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蒋培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 ...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0:4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