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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 制度。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50%以上的股权(份),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 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及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部门办理公司的担保具体业务。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 保制度的解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往 来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中邮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09:13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7 | 年 | 月 | 18 | 日 |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 | 128 |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 | 238 | 人 | | | 上年末执业 | 注册会计师 | | | | |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颖琦)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颖琦 尊敬的各位股东代表: 本人李颖琦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同时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内部规定和要求,忠实而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应出席的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观点,并依据相关规定在公司重大事 项上提供独立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颖琦: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现任上海 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研究领域为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公司财务。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任期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1 次,通 讯会议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 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决策程序 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及 子公司本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及审计结论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截至 2023 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 238 名、注册会计师 2272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第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年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 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
中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09: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现将中 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