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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 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 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1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7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7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董事会自行审慎判断,并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 要应当在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10-14 11:46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 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 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的内部控制制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 ...
明微电子(68869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14 11:45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王乐康先生、张方砚先生、郭王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 宝森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王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此外,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将另行选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 ...
明微电子(68869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14 11:45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业务规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 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