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ejiang Zone-King Environmental Sci&Tech (688701)
icon
Search documents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3 11:2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议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03 11:20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 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 | | |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浙江卓锦工程技 | | | |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1:20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经全体监事 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濮世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3 11:2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1 第二章 独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1-03 11:20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 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 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 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 制方式选举卓未龙先生、田平先生、王宇峰先生、薛磊先生、陈奉连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向阳先生、叶海影女士、吴礼光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3 11:20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 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 7 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2,620,77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2,620,77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61.5299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03 11:2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卓锦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 ...
卓锦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3 11:2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007 号 致: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何嘉、傅剑参加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 称"《议事规则》")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1:20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22 09:2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 年 1 月 3 日 0 | 股东大会须知 | 2 | | --- | --- | |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 6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 7 | |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 8 | |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四: | 9 | |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 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