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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供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特修订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 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 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的委员人选。在改选出的委 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相 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关联 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修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 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修订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相关职权。内部审计部门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上海证券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务向债权人 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 或股权,或者虽未达到 50%但能够直接或间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非公司制企 业。 第三条 对子公司管理指公司对子公司在规范治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 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第四条 对子公司管理要达到的目标: (一)确保子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保障子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 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证券部承办,证券部负责协调委员会 会议的有关事务。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 ...
倍轻松(688793)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8-01 11:0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 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