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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马B: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长奎
2024-01-26 10:3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长奎为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恒天凯马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 ...
凯马B: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晓康
2024-01-26 10:31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赵晓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1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凯马B: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晓康
2024-01-26 10:31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晓康为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恒天凯马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 ...
凯马B: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长奎
2024-01-26 10:3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1 本人刘长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 ...
凯马B: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远勤
2024-01-26 10:28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远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 ...
凯马B: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远勤
2024-01-26 10:28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 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远勤为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恒天凯马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 ...
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10:28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 事 4 名,职工代表监事 3 名。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职工监事3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晓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 ...
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10:28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益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天凯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1 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
凯马B: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1 10:0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之法律意见书 致: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恒天凯马股份 ...
凯马B: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0:07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 B 公告编号:2024-003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79,033,57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59.224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 益先生主持。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 1958 号华源世界广场 6 楼 62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 ...